适用于社会保险关系在市本级的,且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单位职工和个人
1、参保人员增加
参保单位申报时除按规定填报申报表及增加明细表外,还必须提供职工工作变动商调函、毕业生报到通知书、招工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资料,新参保人员还须提供起薪当月工资证明。
2、参保人员减少
职工死亡须提供乡(镇)以上公安机关、县级以下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;职工调出提供工作变动商调函;职工退休提供经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《职工退休审批表》;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提供与企业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。
1、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政策、文件规定,按月受理、审查参保单位填报的《月份新增参保职工变化明细表》、《月份参保职工减员变化明细表》和《月份基本社会保险费申报表》进行初审。
2、审核人员对经办人员的初审意见进行初审核,审核通过后,办理缴费人数增减核定手续,制定月份缴费计划,传递给税务征缴部门。
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:不收费
伊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地址:迎宾路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电话:0458-3386048
金山屯区社保局
地址:花园东街附近
伊春市南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地址:迎宾路附近
嘉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地址:友谊街西6
伊春区社保局
地址:伊春区新兴大街永庆路
电话:0458-3386152